2016年5月2日星期一

如何規避電動車責任?



路上風馳電掣的各類電動車/電動自電動車行車成爆發式的增長,在路面上如今電動自行車要比自行車多的多,而且大多數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這讓路上的行人和機動車都十分的頭痛。尤其是針對機動車司機來說真是有些談“電動車”色變的意思,因為和機動車相比,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算是弱勢一方,所以只要碰到了麻煩就肯定會有責任,今天秒爺就為大家說道說道與電動車/電動自行車博弈的學問。

首先需要考慮到的就是交通法規,不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要遵守。雖然法律法規偏向弱勢群體,但是在理論上誰違反了規定就應該承擔責任。目前對於電動自行車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首先它的最高車速不能超過20km/h,其次它的整車質量不能超過40kg。所以凡是超過這個標准的電動自堆高機行車都列為機動車的範圍,所以當機動車司機發現這點的時候就可以主動提出,避免被“碰瓷”。

如果車輛已經屬於機動車的範疇,那麼駕駛人就需要准駕駕駛證,而且以目前上路的電動車駕駛人有98%以上都屬於無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所堆高機以當機動車司機與這些車輛發生碰撞的時候也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除了駕照之外,機動車還需要有合法的號牌,只要是沒有號牌的電動車輛上路也是物料架屬於違法的行為,所以本身就應該受到處罰,更別提發生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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